关于7.20特大暴雨抢险救灾应急采购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8-17   浏览次数:

 

河南工业大学文件

 

河工大政财202111

关于7.20特大暴雨抢险救灾应急采购工作的通知

单位

为了提高抢险救灾工作采购效率,确保各项应急事件顺利处置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河南工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抢险救灾应急采购指学校各责任单位使用学校管理的资金,采购本次特大暴雨抢险救灾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时,无法在限定时间内采用法定采购方式完成的采购行为。对于可预见的、常规性的项目,不得以本次抢险、救灾的名义搭车采购。

二、应急采购遵循科学处置、归口管理、急事急办、规范程序、落实责任、强化监督的原则。

三、应急采购分为应急处置采购和功能恢复采购两个阶段。在实施过程中,应首先从满足应急处置要求考虑实施应急采购。功能恢复采购是否与应急处置采购同步进行,由应急事项处置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确定。与应急处置不同步进行的功能恢复采购,按照《河南工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》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实施。

四、学校成立抢险救灾应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分管招标与采购工作的校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应急事项处置单位的主管校领导担任。招投标工作办公室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应急事项处置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。

五、学校应急采购事项由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,填写《河南工业大学应急采购申请表》(附1),经应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联签审批的方式批准,由应急事项处置单位采取灵活的方式直接组织采购。

六、对于特别紧急、无法先行按以上流程联签的应急采购事项,应急事项处置单位可在口头报请其主管校领导同意后随即组织采购,然后再参照上述流程补办相关联签审批手续。

七、应急事项处置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采购的内部控制机制,按照科学论证,集体决策的原则,由不少于3人的采购工作组实施采购活动,采购活动应有一名监督人员。

八、应急采购结束后,应按以下流程办理后续手续:

(一)应急事项处置单位要及时形成紧急采购情况报告,填写《河南工业大学应急采购结果备案表》(附2),内容包含采购事项及背景、采购人员、计划采购数量、供应商选择方式、价格形成机制、成交结果等,紧急采购情况报告须经采购小组、监督人员签字确认,应急事项处置单位负责人签字后,报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。

(二)需要签订合同的,按照《河南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;

(三)按照合同约定及学校有关规定,履行相关的验收、固定资产登记及付款手续。

九、应急事项处置单位对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正本和有关资料(包括采购论证报告、市场调研记录、专家咨询意见、决策会议纪要以及合同等)原件应注意积累与保存,确保资料的完整性,及时做好归档以备核查。

十、在应急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,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,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。

(一)因人为原因导致延误采购并影响应急事件处理的;

(二)相关人员存在徇私舞弊、索贿受贿、损公肥私、败坏学校声誉等违法、违纪行为的。

 

附件:1.河南工业大学应急采购申请表

2.河南工业大学应急采购结果备案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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